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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使用范围与处理规定
来源:www.sdcmkj.com 发布时间:2021年10月27日

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,促进畜牧业发展,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使用范围逐步扩大,具体包含以下五类:

一、染疫病死动物或死因不明畜禽。

二、未通过检疫的物体。

三、受自然灾害、挤压死亡的动物尸体。

四、海关冻肉。

五、屠宰场检疫未达到食用要求的肉类与动物下脚料。

以上是目前常见的需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设备加工的类别,但设备主要对病死畜禽进行集中处理,自行处理为辅。目前各地陆续建立大型无害化处理中心,当地暂未建立处理中心的可进行跨区收集病害动物尸体。

处理规定:

目前乱丢动物尸体会被处罚,若在江河、湖泊等水源地发现动物尸体,当地相关部门应积极进行收集并进行溯源。从事畜禽养殖、屠宰的场所,应遵守无害化处理规范进行处理,及时向当地部门报告处理情况。若在无害化处理中心,应及时通报,等待收集车辆。若远离处理中心,可购置湿化机、干化机或肉骨粉加工设备等设施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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